(1)符合新技术、新产品和新模式条件的证明材料。
(2)合肥市应用场景项目申报书。
(3)知识产权、发表论文、所获荣誉、技术成果检测
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(4)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
及购置技术、产品及服务的费用清单等相关投资额证明材
料,包括合同、发票、转账凭证等。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
照(复印件)、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(复
印件),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,或者职工
工资发放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。中介机构需满足资信要求
(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或税务师协会出具的近三年无不良
记录的证明材料)。
(5)申报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
诺及不重复申报市级投资补助类扶持政策承诺。